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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   发布日期:2017-08-30 08:48:48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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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集团公司现采用询价形式确定民歌湖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民歌湖景区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年限久远,部分设备陈旧,已失去基本的监控功能。主要表现为监控设备的设备点少盲区多、原监控系统技术落后且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图像模糊。根据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4A级旅游景区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南旅发〔2017〕135号)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4A级旅游景区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桂旅办〔2017〕170号)文件精神所提出的要求,现拟对民歌湖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包括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监控电脑、监控大屏、光纤、桥架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试运行等。
 (2)搭建主要出入口和人员集散地视频远程传输系统、流量统计和人脸识别系统等
 (3)改造原有监控中心,包括改造配电系统、设置UPS电源和内部装修等
 (4)拆除原有部分老旧线路,更换新线材,疏通部分原有通道。
 (5)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
 三、资金来源
 自筹,并已落实。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投标人需在过去三年承接五个(含五个)以上同类安防系统工程的承包或施工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 月1 日(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带上以下证明资料至采购人处领取询价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证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报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报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单位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5)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建宁水务办公区101办公室。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5 日12:00时。
 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建宁水务办公区101  办公室。
 注:逾期未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报价文件不退回。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工、刘工、莫工 0771-2537032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建宁水务办公区101 办公室
 
 
 
 
 采购人:金沙集团1862入口
 2017年8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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